独立音乐家 Charlie Bertini 在 Apple 尝试对 “Apple Music” 进行商标注册时提出反对,主张此举将可能导致与其 “Apple Jazz” 名称混淆。
当 Apple Music 串流服务问世时,Charlie Bertini 以反对者的身份,挑战 Apple 的商标申请。2021 年,美国商标局裁定赞同 Apple 的主张,主要是因为 Apple 宣称自己有先前的权益。该权益源自于 Apple 在 2007 年收购 The Beatles 的 Apple Corps 公司时,取得的声音录音与 1968 年的 “Apple” 商标。
然而,Charlie Bertini 从 1985 年开始使用 “Apple Jazz”,并在 1991 年将其注册为娱乐服务的商标。因此,法院决定推翻第一次的决定,裁定 Apple 无法将其对 Apple Corps 商标的先前使用,与其最近的串流服务挂钩。
在此之后,Apple 要求再次审议此案,特别希望商标试验及上诉委员会 (TTAB) 缩窄商标申请的类别。Apple 在其要求中声称,此案需要回答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先例设定问题。若 TTAB 答应 Apple 的再次审议要求,将不再将 Apple Music 视为 “arranging, organising, conducting, and presenting concerts and live musical performances” 一部分。Apple 相信,这将使 Apple Music 与 Apple Jazz 区分出来,让其商标注册可能获得通过。然而,IP Watchdog 报道,上诉法院 (CAFC) 现已拒绝 Apple 的再次审议申请。